訪客留言板

敬啟者您好:
本所秉持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此次考試,若台端對於考試成績有所疑慮,請聯絡本所人事黃小姐,申請閱覽個人考試成績,03-4580112分機47謝謝您。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本所於6月20日早上8時起分梯次辦理面試,請台端聯絡本所人事黃小姐,詢問詳細時間,03-4580112分機47謝謝您。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桃園縣政府主計處有提供相關資料參考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d=033&site_content_sn=5453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請攜帶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地籍謄本、繼承系統表。若委託他人辦理應備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書。
繼承人若已被收養,因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可申請該繼承人現戶個人謄本。
另依內政部96年11月1日台內戶字第0960169865號函略以:「…土地共有人提憑之證明文件如足資證明與被申請人為土地共有人且具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土地共有關係非當然發生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事由,爰土地共有人申請其他共有人戶籍謄本除提憑土地共有證明文件外,尚應提具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事由之文書或逕於戶籍謄本申請書內敘明申請事由,俾利戶政事務所審認,併予敘明。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1、需由管理人申請謄本
2、若為繼承人均可申請謄本,並無男女之分。
3、請附市公所之公文書、申請書、繼承系統表、管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若委託他人辦理應備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書。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是的,先辦妥結婚登記後,於子女出生六十日內再申報出生登記,為婚生子女。
2、對父親欄並無影響。
3、辦妥結婚登記後,可同時辦理子女出生登記,不需為認領登記,會請生父母填寫子女身分變更申請書,但不會在戶籍謄本上記載。
4、請攜帶父母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結婚書約、子女出生證明書、子女姓氏約定書(或於出生證明書約定)、欲設籍之戶口名簿,結婚登記請至男方或女方之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出生登記請至子女欲設籍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5、若需辦理遷入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單獨立戶者,請提建物所有權狀或98年完稅之房屋稅稅單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欲尋某人,因戶籍資料涉及保密之責並涉及他人隱私權,除有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或為配偶、三親等血親、姻親,方可申請或查詢他人戶籍資料,否則本所歉難查詢,請諒察。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辦理離婚有二種方式:
1.協議離婚,需當事人雙方到場至戶政事務所登記,應備文件:離婚協議書、戶口名簿,男方之國民身分證、女方持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有效證件(如:入境許可證),男方之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相片規格照片1張。
2.若一方無法到場,請向法院詢問判決離婚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負擔行使之相關事宜,再持離婚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男方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相片規格照片1張,至戶政事務所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年滿二十歲者,需從具原住民身分之母之姓,始取得原住民身分。2.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母行使或負擔者,其無原住民身分之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 不需改從母姓。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或不周之處,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欲辦理遷徙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台東)辦理即可。
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欲遷入地之戶口名簿(若單獨立戶請攜帶最近一期(97)房屋稅稅單完稅或建物權狀),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用照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及換證規費50元。
若仍有任何疑義,歡迎電洽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民法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民法
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有關認領、約定姓氏、監護權之約定,因台端尚未成年,仍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以上答覆如仍有任何疑問,請來電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補領國民身分證應備妥下列文件:
一、附有相片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
二、二年內彩色相片一張規格(http://www.ris.gov.tw/ch1/idform941011.pdf)
若台端無法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有照證件,本所將向縣警察局調閱口卡,以核對人貌,憑以發證。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辦理分立新戶登記應提憑設戶之房屋所有權相關證明文件,其規定如下:
一、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有房屋或無償借住他人房屋者,憑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或最近六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二、 提憑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繳納最近六個月內之水電或瓦斯費收據辦理。
三、 有居住之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員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請台端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查實後辦理遷入。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出生登記應於子女出生後六十日內辦理。
若台端於子女出生後六十日內結婚,可同時申辦出生及結婚登記,為婚生子女。(如超過法定期間申報出生登記,須處以罰鍰,請參閱http://www.pingc.gov.tw/cht/download/mon.doc)
以上答復如不符台端現況,歡迎來電洽詢,由專人為您服務,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24。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可以。
2、可以。
3、按司法院秘書長94年12月12日秘台廳民一字第0940025391號函復略以:「...民事訴訟法第515條雖規定:『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惟不妨礙支付命令係債權人向債務人求償之性質...。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上述情形,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及離婚登記。應備文件:當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經海基會驗證之結婚公證書、離婚公證書、二年內拍攝新式身分證專用相片1張。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國人國外結婚者,因受時空限制,不會因此逾期登記而受罰鍰處分。
請提供符合行為地法之結婚證明文件,並翻譯成中文,中、外文文件應經駐外單位驗證,始可為結婚申登,結婚生效日為去年八月。
台端若無法提供行為地完整證件,可依本國『登記婚主義』方式辦理結婚登記。結婚雙方當事人親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請攜帶:結婚書約(可至本所網站下載使用)、男女雙方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2年內符合規格相片1張(辦理換發身分證用) 及規費。則結婚生效日為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當日生效。
若仍有任何戶政問題,竭誠歡迎來電: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4點、第5點規定,內政部於98年3月9日台內民字第0980032847號令修正發布,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外,如無法於當日登記,得於前三日內向戶所登記,並指定結婚生效日,戶所依其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指定日不限於辦公日。
台端詢問的二個問題,依上述規定回覆皆 為「是」。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結○○您好:
1、若欲指定星期一為結婚日,需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星期三、四、五),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2、若欲指定星期四為結婚日,可以星期一、二、三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欠○○您好:
台端被逕遷至戶所,至戶籍地以外之戶所辦理戶籍謄本,不處以罰鍰,若至戶籍地戶所辦理戶籍謄本,開具催告書及處以300元之罰鍰。
若台端委託他人辦理,並無規定需處罰鍰。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小○○您好:
改名應提證件
一、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皆為正本)。
二、當事人、配偶及已領身分證之子女,每人均應備妥符合規定之相片一張(身分證照片若超過二年者,須換符合規格新照片一張)、身分證、印章辦理換證,及規費50元。
三、以同姓名原因申請改名者,應提對方現戶設籍桃園縣滿六個月之戶籍謄本。
四、以姓名不雅原因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五、未成年人改名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辦理。父或母單獨辦理時,應提具另一方同意書辦理。
另依姓名條例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一、經通緝或羈押者。
二、受宣告強制工作或交付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者。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張○○您好:
依民法第1083條規定略以: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其
本姓。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小○您好:
可以委託辦理。
請母親填妥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及委託書,並攜帶子女戶籍所在地之戶口名簿、監護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以上所需文件需均正本)
以上答復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小○您好:
若要變更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請監護人(父母)雙方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可簽名)、戶口名簿,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以上所提文件均需正本)。
本所網站下載專區提供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可供台端使用。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阿○您好:
依戶籍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遷徙登記,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需要遷出地戶長及遷入地戶長,為申請人。
應備文件:兩地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印章、遷入地及遷出地之戶口名簿,若遷徙者已領證,需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兩年內拍攝相片一張。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單○○○,您好:
台端所提申請問題,經向平鎮市公所社會課洽詢,台端可申請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全戶所得稅證明、最近三個月薪資證明。
4、三個月內全戶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5、相關文件:例如勞保局核發之投保資料表、醫院診斷書、離婚協議書、死亡證明書及學生證影本(15足歲以上)或其他相關文件。
6、申請人之兒童少年郵局存簿封面及最近半年內頁影印本。
7、受補助者之法定代理人印章。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務單位公告為主,詳細請洽詢平鎮市公所社會課(03)457-2105轉236。如有戶政業務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妹○○您好:
戶籍謄本僅記載身分記事(如出生、結婚、離婚、改名…等)、遷徙記事,並無記載刑事記錄,請台端放心。
以上答復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麻○○您好:
依據平鎮市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要點略以:
(一)凡有生育事實之本市婦女,於生育前設籍本市至胎兒出生日止須滿六個月以上繼續居住者。
(二)生產之婦女及嬰兒須設籍本市。
(三)申請人為合法婚姻且為女性事實上之第一、二、三胎生育者。自生產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補助金額:經審核符合規定者第一胎補助新台幣二千元整,第二胎補助新台幣三千元整,第三胎補助新台幣五千元整。如為雙胞胎或以上者,以胎兒數為補助標準。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仍以業務單位公告為主。如有任何疑義,生育補助事宜請洽03-4572105 #236或232 戶政業務請洽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辣○○您好:
若生父為原住民,生父母結婚後,從原住民身分之父姓,不會喪失原住民身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老○○您好:
依民法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及內政部訂定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結婚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及二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
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小○○,您好:
1.日前本所總機確實異常,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目前總機已修復,「請撥零(0)由總機為您服務」已恢復正常功能。
2.戶籍案件法規疑義,請撥:分機12曾小姐或分機13李小姐。國民身分證疑義,請撥:分機15楊先生。國籍案件疑義,請撥:分機17王小姐。門牌疑義,請撥分機34鄧小姐。自然人憑證疑義,請撥:分機19陳小姐。線上申辦案件,請撥:分機20曾小姐。戶政行政疑義,請撥:分機19簡小姐等等,或撥零(0)由「總機」快速為您解答或立即為您轉接各分機號碼。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若○○您好:
戶籍謄本之記事省略,無法針對某項記事省略,只能全部省略。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櫻○○您好:
依民法第 1094條略以: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若有上述監護人,可至戶所辦理監護登記(請攜帶監護人與被監護人國民身分、印章、戶口名簿,至任一戶所辦理),若無上述監護人,請向法院聲請選定監護人。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檸○○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結婚當事人一方為外國籍者,另應檢附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
2、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書及中文譯本,加蓋「符合行為地法」之章戳,並得免附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台端可檢具相關文件,向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駐外館處)經驗證後函轉或授權委託他人至戶籍地或最後遷出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4、國外結婚已生效後授權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即授權書上所載之被授權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菁您好:
很抱歉,目前戶役政系統並無此項功能,若須省略記事,需於申請戶籍謄本前,向承辦人表示省略記事。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紋○○您好:
若死亡證明書及中文譯本已經我駐外單位驗證,回國後不需送往外交部覆驗。
中文譯本若未經駐外單位驗證,可至國內法院驗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英○○您好:
依民國97年5月23日修正之民法第1059條規定略以: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以一次為限。故上述2種情況,於子女未成年前可約定變更姓氏。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仁您好:
依戶籍法規定: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同時通報警察機關。故與台端所述情況不符,台端無法主動將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電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水○○您好:
目前並無辦理補發消費券通知書,台端可至消費券專屬網站(http://3600.moi.gov.tw/)查詢至何處發放所領取。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玉您好:
台端可申請,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
請攜帶房屋所有權人身分證、印章及房屋所有權狀至房屋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紋○○您好:
請攜帶死亡者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收繳)、死亡證明書、有配偶者配偶應換發國民身分證、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配偶最近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
國外死亡者,死亡證明書須經我駐外單位驗證並翻譯成中文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
依據振興經濟消費券領取人資格及發放作業辦法略以:
於中華民國97年12月31日,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ㄧ,得依本條例規定領取消費券: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具有前條所定身分之人,於中華民國97年12月7日以後至97年12月31日以前死亡者,得由其法定繼承人領取消費券。
以上答覆如有戶政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消費券發放疑義,請向消費券諮詢中心市話免費專線:0800-88-3600查詢。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無○○您好:
低收入戶補助業務係為市公所管轄業務,請洽平鎮市公所服務電話(03)457-2105社會課分機231,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英○○您好:
上述2種情況皆為民法修正後,父母已約定一次,無法再次約定姓氏,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美○○您好:
依法規規定,換領國民身分證應備二年內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一張。建議台端提供符合規定之相片,但親自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國民身分證,經戶政事務所核對檔存相片人貌相符者,且年歲相當時,得免繳相片。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英○○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涉及法令修正時間,本所無法就上述描述,給予詳盡之解答,請來電洽詢由專人為您服務,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幽○○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請於平鎮市鎮興里發放所領取。
二、有關消費卷領取,請攜帶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領取通知單、未結婚之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應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及未成年人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三者擇一) 。
三、消費券諮詢中心市話免費專線:0800-88-3600
四、98年1月10日後可至內政部消費券發放專屬網站(網址:http://3600.moi.gov.tw/)查詢自己戶籍地所屬領券發放所或郵局。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小○您好:
本所將儘速與您聯絡。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等○○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若當事人雙方協議離婚不成,請向法院詢問判決離婚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事宜,再持離婚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至戶政事務所登記。
二、有關消費卷領取,未結婚之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應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及未成年人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三者擇一) 。
三、附消費卷問答集(http://www.moi.gov.tw/3600/3600.htm)供台端參考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小○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台端可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提出催告戶口名簿之申請,屆時請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遷入地之房屋證明文件(如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97)房屋稅稅單完稅)或戶口名簿,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登記。
二、有關消費卷領取,台端可持法院裁定民事保護令於九十八年一月十五日(含當日)前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領取人註記。
三、若無收到通知單,本人亦可持身分證領取。
以上所提文件均需正本,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阿○,您好:
台端所洽詢之問題較為複雜,於網路上不易說明清楚。請洽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36由專人為您解說,謝謝。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好○○您好:
很抱歉,目前內政部僅就縣(市)統計姓氏,未依里為單位統計,敬請見諒。另附全國姓氏要覽供台端參考(http://www.ris.gov.tw/ch4/0940531-2.doc)。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jo您好:
已將您的問題向平鎮市公所反應,目前該網站正在維護中,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市政問題請洽詢03-4572105,戶政疑義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123您好:
里長或鄰長們,無法以其為里長或鄰長之身分為由,任意查詢里民資料。以上答覆,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李小姐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不需至法院公證,可直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2、請當事人雙方親至戶所登記,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一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
3、結婚書約上需有2位證人親自簽名及蓋章。
4、請備妥上列文件均需正本,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5、97年12月31日為正常上班日。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小○○,您好:
1.本所將調查,查證若屬實則將對該員議處。
2.本所將於所務會議上報告本案情節,嚴禁同仁再發生此行為,請同仁自愛,並加強教育訓練,提升服務禮儀之良好形象。造成您的不佳觀感,敬請見諒。
3.若仍有任何戶政疑義歡迎電洽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雪○○,您好:
1.若欲同時辦理『遷徙登記』,則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若謹辦理結婚登記,暫不辦理遷徙登記,則兩地(平鎮市、玉里鎮)戶政事務所選任一所皆可。
2.結婚雙方當事人須親自至戶所辦理,請攜帶:結婚書約(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雙方戶口名簿、雙方身分證、印章、1年以內符合規格相片1張(換發身分證用)。
3.例假日結婚登記者,可於例假日前3日辦理,指定假日結婚生效日。
若仍有任何疑義歡迎電洽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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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您好:
感謝台端對本所戶政業務的建議,本所將於所務會議中檢討改進。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文○○您好:
可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七條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請法定代理人攜帶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註:未成年子女已領身分證者須同時換證,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一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印章。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文○○您好:
若已取得未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同意結婚,可由結婚當事人雙方辦理,所需文件為雙方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結婚書約(應有2位證人親自簽名蓋章,登記時不需到場)、最近一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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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您好
依據民法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台端可由父母書面約定變更姓氏,若無法約定,請向法院申請宣告變更姓氏。
以上答復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楓,您好:
台端詢問辦理低收入戶補助業務係為市公所管轄業務,請洽平鎮市公所服務電話(03)457-2105社會課分機231,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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