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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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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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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文 時間: 2010.02.24 下午 05:27:5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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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辦理結婚需要那些文件
或如何辦理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2.25 下午 03:31:43 回覆

敬啟者您好:
結婚登記應備文件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結婚書約(應有2 位證人簽名),結婚當事人雙方應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以登記日為結婚生效日,或可於結婚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為生效日。
若欲同時辦理遷徙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及結婚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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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阿○○ 時間: 2010.02.22 下午 10:36:4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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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感謝您的解答.因尚有一事不明,煩請釋疑,即所謂<欲查詢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需至設籍地戶政事務所查詢>的設籍地戶政事務所是指哪裡?因本人遷籍數次,不知是指出生時的戶籍;還是最後遷入時的戶籍?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2.23 上午 11:56:41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需至設籍地戶政事務所查詢,係指被申請人日據時期居住設籍之戶政事務所。
以上答復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由專人為您服務,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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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HY 時間: 2010.02.22 下午 03:44:1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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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欲改名,但未成年人之監護人目前在監服刑,應提憑何文件辦理。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2.23 上午 11:55:58 回覆

敬啟者您好:
請受委託人提經監所驗證之委託書、改名申請書,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未成年人設籍之戶口名簿,至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註:未成年子女已領身分證者須同時換證,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印章。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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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阿○○ 時間: 2010.02.16 下午 10:46:3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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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本人從外縣市遷籍入本市已經有20-30年,如果要查本人的祖先--<上面數代>是否在貴所就可以?還是要回原籍去查?須要何種手續及費用?能否示知?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2.22 上午 10:27:28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至任一戶所申請民國35年以後手抄戶籍謄本,但若台端欲查詢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需至設籍地戶政事務所查詢,請台端持國民身分證、印章、規費(戶籍謄本每張收費新臺幣二十元)辦理。
台灣於民前六年(明治三十九年、西元一九0六年)建立戶口登記制度,台灣始有戶籍登記資料。
以上答復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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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快○○ 時間: 2010.02.04 下午 08:03:4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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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未離婚,且雙方同意下,孩子已經9歲,可以改從母姓嗎!需要準備什麼文件,20歲以後若要改回來,會很麻煩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2.05 上午 11:46:26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依民法第1059條第2項: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民法第1059條第3項: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應備文件(均需正本):父母雙方國民身分證、印章、子女戶籍所在地之戶口名簿、子女從姓約定書,請父母雙方親至子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若子女已成年,則由成年子女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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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絮○○ 時間: 2010.01.30 下午 09:22:3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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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身分證的出生日期登記有誤.應該怎麼辦?好像是因為我出生日期好像晚報2天.那有哪裡可以查出我實際出生日期?如果是在我原醫院出生登明那查詢.可我也忘記在哪家醫院出生.那應該怎麼辦?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2.01 下午 04:55:57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至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書,再依證明書之內容查詢。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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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台○○ 時間: 2010.01.28 下午 09:12:2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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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離婚的夫妻可否申請對方現在新戶籍的戶籍謄本?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1.29 下午 02:20:38 回覆

敬啟者您好:
配偶離婚後,不能以前夫(前妻)之身分,申請前妻(前夫)之戶籍謄本,除有利害關係才能申請,即與當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
2 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
3 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
4 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
5 戶長與戶內人口。
6 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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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7-11 時間: 2010.01.26 上午 01:11:5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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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辦理離婚手續,有請律師見證並撰寫離婚協議書是用電腦列印的版本,証人及夫妻雙方簽名的部份都是用電腦打字和&#33890;章並無親自簽名

瓣理當天因該瓣事人員未發現無親自簽名的部份,而身份証及戶籍都已瓣妥,請問這樣的離婚手續成立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1.26 下午 01:25:4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依民法第1050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若台端有不符上述之要件,且已辦妥離婚登記,請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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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美○○ 時間: 2010.01.19 下午 11:34:0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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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和先生不合目前分居,但因教養問題想把孩子轉學(目前國小)(因為爸爸不會教育孩子,而且又不簽字離婚),可是要把孩子的戶籍遷出需要父親允許,所以要請教有什麼辦法(目前居住地的戶長是我公公)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1.20 上午 10:57:55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有關未成年子女之遷徙登記,可由父母雙方或遷入地、遷出地戶長辦理,應備文件為父母雙方或原住地、遷入地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及遷入地之戶口名簿,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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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ms.chen 時間: 2010.01.13 下午 08:32:2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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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請問申請出生證明。因為現居平鎮,但是是從豐原出生,可否委託從平鎮戶政事務所填表跨縣市申請。還是申請出生證明一定得到出生報戶口的戶政事務所才能夠辦理。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1.14 下午 03:04:5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出生證明書,目前仍需至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建議台端可填寫申請書註明欲申請出生證明書,附身分證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蓋章、聯絡電話、回郵信封、規費每張20元(可用郵票代替)郵寄至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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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未○○ 時間: 2010.01.08 下午 08:08:1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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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未成年小孩,因父親長期虐待母親,近日母親受不了想要離婚,但是還沒協調好,母親要帶我和弟弟離開家裡,為了學籍問題,要把戶籍遷出,但規定要父母雙方同意,但是父親不同意我又不敢跟他住,有沒有其他變通的方法??我還能求助什麼單位?請幫幫忙。

無助的小孩敬上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1.11 下午 02:18:23 回覆

敬啟者您好:
若台端父母已辦妥離婚登記,且約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人為母親,不需取得父親之同意,即可辦理遷徙登記。
若台端父母尚未辦理離婚登記,有關未成年子女之遷徙登記,應由父母雙方或遷入地、遷出地戶長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2曾股長,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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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Jenny 時間: 2010.01.05 上午 11:41:4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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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1.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星期六可辦嗎?
2.除了協議書一式五份、雙方身份証,戶口名簿、印章外,還需要帶什麼資料?相片需要嗎?可以使用在貴單位原身分証的相片檔嗎?
3.協議書內容可以自行以電腦打字嗎?還是一定要用制式格式?
4.証人需一同到所辦理嗎?

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1.05 下午 04:46:54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本所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早上8點至下午5點。
2、應備文件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相片1張(若掃瞄建檔取像日期在二年內,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相符者,可免繳交相片)。
3、協議書內容手寫或打字均可,惟當事人及證人之簽名,需由本人親自簽名。
4、證人不需共同到所辦理,但需於協議書上親自簽名。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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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Tommy 時間: 2010.01.04 下午 08:54:2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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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12月26日結婚,想帶老婆辦理結婚登記.
請問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事先預約嗎?要跟貴所的哪個單位分機聯絡?
所需要的文件有哪些?
戶口名簿一定要雙方的嗎?因為我老婆是嘉義人!戶口名簿不在身上.
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1.05 下午 04:45:59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直接至戶籍地戶政事務辦理結婚登記,以登記日為結婚生效日,應備文件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結婚書約(應有2 位證人簽名)。
台端若提出戶口名簿有困難,將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先辦妥登記後,再催告戶長提出戶口名簿補註,若戶長逾期未提出補註得依戶籍法第八十條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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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YES MAN 時間: 2010.01.02 下午 01:55:1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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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是原住民,但我爸爸不是,他們現在離婚,我監護人是媽媽,我要怎樣可以申請為原住民?還有要帶什麼證件去申請?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10.01.04 下午 03:34:23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依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3項略以:父母離婚,或有一方死亡者,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具有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行使或負擔者,其無原住民身分之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
請由具有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母),攜帶申請人、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以上文件均需正本)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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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丫 時間: 2009.12.22 下午 04:06:4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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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我現在住的地方
是男友公司..
這地方是租的..一二層樓
我想把戶口遷過來這裡
需要跟房東拿什麼資料呢?!
我男友有說過房東肯讓我們遷戶口過來
請盡快幫我解答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2.24 上午 09:31:1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請持遷徙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原住地之戶口名簿、遷入地之房屋證明文件(如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98)完稅之房屋稅單),至遷入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上述所需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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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陳○○ 時間: 2009.12.18 下午 02:24:5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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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想請教您因為之前申請課程資料將身分證影本及護照影本直接mail寄出提供
(忘了在影本上註明僅供課程使用)
這樣會不會有被不肖份子拿去申請人頭帳戶的疑慮
若是如此該如何防範,重新換發身分證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2.21 上午 10:14:1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若有疑慮,可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請本人持身分證正本、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彩色相片1張,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換領國民身分證可於任一戶所辦理,但須本人辦理不可委託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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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台○○ 時間: 2009.12.05 上午 01:36:0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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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之問題如下:
問題一:我男友身份證、戶口名簿因故遺失,請問臨櫃或是線上
申請,在領取時如何出示〝舊〞的戶口名簿呢?
問題二:我們將於12月11日(五)至貴單位登記結婚,當天能否先
申請男方的戶口名簿與身份證;完成補發後接著辦理
結婚登記。
問題三:男方為戶長,故申請補發新的戶口名簿與身份證需準備
什麼資料或證件?
問題四:登記結婚女方是否一定要辦理戶籍的遷入或是依個人意
願?
問題五:登記結婚應備資料如下正確否?
雙方的戶口名簿、身份證、印章、相片、結婚書約(是
否還需經法院公證?)

謝 謝
台中陳小姐98.12.06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2.07 上午 11:14:47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補領國民身分證請備妥下列文件:1、附有相片足以證明身分之政府機關核發證件,如護照、有照之畢業證書、駕照、健保卡…,2、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親自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補發戶口名簿請攜帶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可至全國任一戶所辦理。
二、可同時辦理結婚登記、補發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
三、依戶籍法17條規定略以: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故若台端有遷徙之事實,應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登記。
四、結婚登記應備文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結婚書約(應有2位證人親自簽名蓋章、但不需經法院公證),至男方或女方之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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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小○○ 時間: 2009.12.03 下午 08:10:0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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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本人在美國與前妻結婚!他是美國籍的香港人~
但是五年前因為他在美國外遇後來也跟對方結婚生子了!目前無法聯絡道他本人~~但是我的台灣身分證上一直還有他的名子在配偶欄內!
我前妻後來有寄來一份美國版的離婚證書!就這樣音訊全無~那請問接下來的我該如何收拾殘局??我身分證上的配偶欄該如何刪去?
該準備哪些資料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呢!?
感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2.04 下午 03:43:47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國外依行為地法律離婚者,離婚書約須經駐外使領館處驗證並翻譯成中文經駐外單位驗證或外交部或法院驗(公)證正本,並攜帶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二年內所攝彩色相片(符合內政部規格)1張,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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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不○○ 時間: 2009.12.03 中午 12:31:15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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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 時間: 2009.12.02 上午 06:41:56 回覆您好!
我在11月27日在家與女友寫好認領書約,
並於11月30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及認領登記,
請問:
(1)我的認領是何時生效?是(a)還是(b)呢?
(a)是11月27日寫書約的日子,
(b)還是11月30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日子?
(2)我小孩謄本上認領的記事應為(a)還是(b)呢?
(a)民國98年11月27日被認領,民國98年11月30日申登
(b)民國98年11月30日被認領,民國98年11月30日申登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2.02 下午 02:14:37 敬啟者您好:
依民法第1069條規定略以: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惟戶籍法第七條規定,認領非婚生子女應為認領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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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真的看不懂法條
我很想直接知道答案是什麼
第一題答案是(a)還是(b)
第二題答案是(a)還是(b)
再次謝謝您能直接告訴我答案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2.04 下午 04:01:19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有關認領何時生效,依民法第1069條規定:「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但第三人已得之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認領之生效日應溯及子女出生時。
認領之記事應為民國98年11月27日被認領,民國98年11月30日申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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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認○○ 時間: 2009.12.02 上午 06:41:5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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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11月27日在家與女友寫好認領書約,
並於11月30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及認領登記,
請問:
(1)我的認領是何時生效?是(a)還是(b)呢?
(a)是11月27日寫書約的日子,
(b)還是11月30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日子?
(2)我小孩謄本上認領的記事應為(a)還是(b)呢?
(a)民國98年11月27日被認領,民國98年11月30日申登
(b)民國98年11月30日被認領,民國98年11月30日申登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2.02 下午 02:14:37 回覆

敬啟者您好:
依民法第1069條規定略以: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惟戶籍法第七條規定,認領非婚生子女應為認領之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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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王○○ 時間: 2009.11.29 下午 05:27:5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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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弟弟5年前因一時貪念以假結婚方式與大陸女子結婚, 後來被查獲,該女子遭我國潛返回大陸, 我弟於今年三審定讞發監執行, 想請問的是:
1.他在牢裡服刑,我可否幫他代辦離婚手續,或是ㄧ定要等他執 行完畢才可以申辦? 假釋出來可以辦理嗎?
2.如果代辦或是親自辦理要準備哪些文件?
3.對方已經不知去向了,大陸那一邊需要辦理離婚嗎?
4.我弟的戶籍在新莊, 可不可以就近在貴所申辦呢?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1.30 下午 02:08:37 回覆

敬啟者您好:
依矯正機關收容人戶籍管理作業規定第7點規定:「收容人申請戶籍事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經矯正機關函送戶政事務所或委託他人辦理。收容人委託他人辦理時,委託書應經矯正機關證明。」,請持上述之委託書,法院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至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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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小○○ 時間: 2009.11.27 下午 11:23:5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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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請問大陸新娘結婚來台....未到貴單位辦理結婚登記..且因前夫又避不見面...已在大陸判決離婚生效.....經本國桃園地方法院判定.....請問要申請離婚登記....且本人在大陸無法前來.....因為我是代辦人....請問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前往貴單位辦理.....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1.30 下午 02:07:40 回覆

敬啟者您好:
請台端持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委託書、結婚公證書、大陸地區法院離婚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經台灣法院認可之裁定書,至在台配偶之戶籍地辦理結婚及離婚登記。
上述文件若由大陸地區作成,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驗(查)證。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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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王○○ 時間: 2009.11.12 上午 01:02:5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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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本身 已經改過2次名了..但是 我想要改回上一次的名子
不過 我們這邊的戶政所 說 除非 我屬的縣 有跟我同名同性的話 可以在更改 不過 我不知道要怎樣查詢 戶政所的說不能幫我查詢 說那是違法的 我其實也蠻納悶的 我又沒有要犯罪或是怎樣 幫我查詢一下 有的話 我就要改回來 就這麼簡單 還有我當初最早改的時候 也沒有跟我問 是否有同名同性的 都是那種感覺 快啦 趕一趕就要下班的那種態度 一點都不熱心 我女朋友改名子的時候 她們那邊那邊的戶政所 的人員都很熱心 還會主動跟我們說一些 注意的地方 有同名同性的話 更改就不列入計算次數..還幫我們查看看 是否有同名同性 感覺就是很熱心 或許這樣真的是屬於違法 但是 記於好心熱情 並沒有危害到其他人
我覺得 關於 人情一面 可以爭一隻眼閉一隻眼 是沒有關西的 不像我們這邊的戶政所 態度不好就算了 還想從我這邊知道說 那個人怎樣 違法 又怎樣的 要我供出對方名子之類的 我都還沒說 我去改名子的時候 她們 都在睡覺 或是玩電腦勒..有必要這樣子 這麼自私嗎!有必要這樣嗎!你們是人他們就不是人嗎?
不好意思 有點抱怨..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樣解決才好 我是被我媽逼第2次 修改名的 我實在 很討厭現在的名子
我還看到網路說 好像有修正 可以改2次以上的開放 是否是正確消息?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1.12 下午 03:41:53 回覆

敬啟者您好:
目前姓名條例未針對改名次數加以修正,依現行姓名條例第7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一、同時在一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 (市) 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銓敘時發現姓名完全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
五、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以姓名不雅原因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其他原因則不限次數, 惟戶籍資料涉及保密之責並涉及他人隱私權,戶政機關無法主動提供或查詢相同姓名者之相關資料,請台端見諒。
有關台端抱怨本所服務不周及建議事項,本所將檢討改進,感謝您的寶貴意見
以上答覆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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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大○○ 時間: 2009.10.26 下午 08:24:0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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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地址是:
桃園縣平鎮鄉○○村○○路○○巷○○弄○○號 陳○(又名陳○○)
兒子 叫陳○○ 45歲左右
請能幫我聯絡上嗎 大陸尋親人
我的msn:xxxxxxxx@hotmail.com
Email:xxxxxx@xxx.com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0.27 上午 11:47:57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若為之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請提憑經大陸地區公證處之親屬關係證明書、委託書(委託在台親友申請者),親自或委託在台親友申請台端親屬之戶籍謄本,上述委託書及親屬關係證明書,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驗(查)證。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MSN帳號:pingc05@hotmail.com,Skype帳號:pingc05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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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梅 時間: 2009.10.25 下午 09:51:2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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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申請健保費健康捐補助是要到戶政市務所辦嗎?
那需要帶什麼證件?找哪位承辦人?
謝謝您∼∼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0.26 上午 10:25:34 回覆

敬啟者您好: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措施」申請單位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戶籍所在地之市公所可代轉送申請書,諮詢電話健保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30598,平鎮市公所社會課電話:03-4572105轉2209。
另附申請資訊供台端參考。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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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小○○ 時間: 2009.10.23 上午 11:46:3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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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詢問有關結婚登記的問題~
如果明年1月22日(五)辦理婚宴~
而登記日想要指定同年2/14(日)這樣是否可行?
若可以的話~須於何時預約登記呢?
感謝回答人員~^^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0.23 下午 05:02:00 回覆

敬啟者您好:
依修正後之民法規定結婚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台端可於結婚登記日(98/2/14)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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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疑○○ 時間: 2009.10.17 下午 10:34:5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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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申請自然人憑證」服務時間疑問
平鎮市公所自然人憑證業務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3時至17時。
那請問我下午五點下班,在5點半到市公所是否還有人可以服務。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0.19 下午 02:38:3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本所自然人憑證業務目前並無於下班時間受理,請申請人於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3時至17時,攜帶身分證及規費(台幣275元)並備電子郵件信箱地址,親至本所二樓22號櫃台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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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影○○ 時間: 2009.10.12 下午 03:41:25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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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有關「結婚登記」一事
一、因法令修改,現在是否非要到法院公證,而可以直接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二、若不到法院公證,那「結婚書約」是否有一定格式?
三、結婚後,雙方都沒有要遷移戶籍,是否有關係?
四、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所須證件中,「戶口名簿」是否可以直接到戶政機關另外申請?(因為雙方父母都不贊成此婚姻,要從雙方父母手中獲得戶口名簿確有難處)
以上問題,謝謝回答!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0.13 下午 03:48:48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依民法982條規定略以:結婚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二、本所有提供範例及空白書約供台端參考,請至本所網站之下載專區\書表下載區下載。
三、依戶籍法17條規定略以: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
四、依戶籍法63條規定略以:請領戶口名簿應由戶長親自或書面委託他人辦理。若提出有困難,將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先辦妥登記後,再催告戶長提出戶口名簿補註。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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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Jessica 時間: 2009.10.08 下午 08:12:5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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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否請問一下,國民身分證製發及管理要點這個法規還存在嗎?因為最近在看法規時,看到一個問題,就是初領、補領、換領或全面換領國民身分證,在國民身分證製發及管理要點第三條是規定應繳交最近一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但在另一個法規,也就是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中,是規定應繳交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究竟應以哪一法條為依歸?如果申請身分證是應繳交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那麼為什麼近日在內政部中下載的戶籍類登記須知又是寫應繳交最近一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這個問題令我很疑惑,所以想請教一下,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10.12 中午 12:21:26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內政部於97年12月24日台內戶字第0970204432號訂定「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另依內政部98 年1 月17 日台內戶字第09800l0708 號函停止適用「國民身分證製發及管理要點」。若台端欲辦理初領、補領、換領或全面換領國民身分證,應繳交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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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申○○ 時間: 2009.09.21 下午 05:52:1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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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申請自然人憑證」
只要本人、身分證、275就可以到平鎮戶政事務所辦理嗎?是當天領嗎?
還是它會寄到上面所寫的戶籍地?
是否要先填表 http://i38.tinypic.com/10di7p5.png
這個網頁 http://163.29.253.21/TycgOnline/Civic/caApply.do
填完,才可以到平鎮戶政事務所辦理?
洽辦時間是上面預設的,還是要自己指定領取日?
領取最晚的時間是幾點呢?因為平日都晚上8點下班六日有開嗎?
謝謝您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9.22 上午 11:47:0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申請自然人憑證請本人持國民身分證、e-mail信箱地址、工本費275元親至鄰近任一戶所辦理當日領件。
台端可至桃園縣線上申辦整合系統(http://163.29.253.21/TycgOnline/)預約申請自然人憑證,可自行點選預約時段,或可直接到所辦理。
本所自然人憑證業務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3時至17時。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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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DD 時間: 2009.09.19 下午 09:11:0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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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離婚後,把戶籍從前夫家遷出,那前夫要聲請我的戶籍謄本聲請的到嗎?因為我不想讓他知道我住哪(小孩監護權在前夫那)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9.22 上午 09:47:14 回覆

敬啟者您好:
配偶離婚後,除有利害關係,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
2 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
3 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
4 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
5 戶長與戶內人口。
6 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不能以前夫(前妻)之身分,申請前妻(前夫)之戶籍謄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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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小○○ 時間: 2009.09.05 下午 06:13:0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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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是戶長 在我家的戶口裡.有一位是我媽媽前夫小孩的.也就是我同母異父的大姐.以前我媽還在時.他說他需要一個地址登記戶口.所以我媽那時給他登記.事過幾年後.他在外面欠許多債務.家裡常常接到電話.說是他欠債.要找我(戶長)負責.可是他根本沒住過我家!那該怎麼半才好? 我可以強制將他戶口遷出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9.07 下午 01:34:36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按台端所述,台端與令姊為同一戶籍,不符合戶籍法第50條略以:「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但仍有可解決途徑,請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5 戶長與戶內人口。
6 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不能以前夫(前妻)之身分,申請前妻(前夫)之戶籍謄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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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小○○ 時間: 2009.09.05 下午 06:13:0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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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是戶長 在我家的戶口裡.有一位是我媽媽前夫小孩的.也就是我同母異父的大姐.以前我媽還在時.他說他需要一個地址登記戶口.所以我媽那時給他登記.事過幾年後.他在外面欠許多債務.家裡常常接到電話.說是他欠債.要找我(戶長)負責.可是他根本沒住過我家!那該怎麼半才好? 我可以強制將他戶口遷出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9.07 下午 01:34:36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按台端所述,台端與令姊為同一戶籍,不符合戶籍法第50條略以:「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但仍有可解決途徑,請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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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JJ 時間: 2009.09.04 下午 01:19:3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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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友人父親積欠債務,目前行蹤成謎已超過3年,未辦理失蹤人口,也不清楚他欠了多少錢,今年5月通過的限定繼承,對於這種狀況,如何確認他人是否存活?如何保障子女權益,可在其死亡後3個月辦理呢? 另,她嫁出去的女兒,以及外孫,若爾後在夫家所繼承之財產,是否跟此債務無關? 即,不需用夫家財產支付債務? 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9.07 下午 01:32:17 回覆

敬啟者您好: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都是法定繼承人,除配偶外,依順序繼承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順位:父母,第三順位:兄弟姊妹,第四順位:祖父母,同一順位繼承人全部都拋棄繼承或死亡時,才由下一順位繼承人繼承。
若不清楚被繼承人財產狀況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至法院辦理限定或拋棄繼承,拋棄繼承時,通知後順序繼承人,注意須否一併為子女或孫子女辦理拋棄繼承。
概括繼承:原則上繼承人概括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
限定繼承:繼承人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到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就只要以所得遺產,清償繼承債務,如有不足,繼承人不用以自己的財產清償;如有剩餘,繼承人仍得繼承。
拋棄繼承:繼承人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就不是繼承人了。
以上答覆僅供台端參考,有關繼承問題請詢問各地方法院。並附法務部編印之「繼承,原來如此」宣導摺頁及「不可不知之繼承方式」供參。如有戶政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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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Day 時間: 2009.08.28 上午 09:54:2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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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詢問,承上述問題。

若妻將戶籍遷入,身分證是否也要一併更新?
是否還需重拍大頭照以供身份証使用?

ps.前兩年結婚時已做結婚登記,身分證也變更過,僅妻的戶籍未遷入夫家而已。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8.31 下午 04:44:17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請先辦理分戶登記,應備文件:分戶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設戶之房屋之最近一期(98)房屋稅稅單完稅或建物權狀)。再辦理遷入登記,應備文件:原住地戶口名簿及欲設籍戶口名簿、遷徙者國民身分證、印章、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用照片1張(換證用),若委託辦理,請攜帶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可簽名)、委託書,以上所需文件均需正本。
本所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以上答覆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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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Day 時間: 2009.08.28 上午 09:36:5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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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們在結婚初期時妻未將戶籍遷入,因妻目前懷孕中。
希望將戶籍遷入夫家,但希望小夫妻能自己擁有自己的戶口名簿。
是不是有一種"同一地址不同戶號"就是「同址創戶」!
即是成為獨立生活戶(另有一本戶口名簿)。

請問:
1.若夫至戶政事務所是否要先將他的戶口遷出為獨立戶?需要攜帶什麼證件?
2.妻若無法到現場辦理戶口遷入,需要委託先生辦理,需要攜帶什麼證件?
3.星期六是否可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相關事務?

發言: 小○○ 時間: 2009.08.25 上午 09:26:2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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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最近在平鎮買了一個房子,需要過戶到這間新房子
需要帶什麼才可以申請到戶口名簿、跟遷戶籍
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8.25 上午 10:51:28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欲辦理遷徙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平鎮市)辦理。
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入地之最近一期(98)房屋稅稅單完稅或建物權狀),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用照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若有未成年者遷徙需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為之,請攜帶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由父或母辦理即可。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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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阿○○ 時間: 2009.08.22 下午 09:21:4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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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改過名字;我可否再改回原來的名字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8.25 上午 08:22:5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若將名字變更為舊名,可以姓名不雅或與他人同姓名之情事申請改名。以姓名不雅原因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與他人同姓名申請改名者,無次數限制,但須符合姓名條例第七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並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辦理。父或母單獨辦理時,應提具另一方同意書辦理。
另依姓名條例第十二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一、經通緝或羈押者。
二、受宣告強制工作或交付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者。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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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姜 時間: 2009.08.01 下午 03:01:0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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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育有一子當初小孩出生生父做認領動作
監護權一人一半
現在還沒結婚
請問監護權可以改成我ㄧ個人擁有嗎?
可以ㄉ話要如何辦理
麻煩請告知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8.03 下午 03:50:40 回覆

敬啟者您好:
若要變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監護權),請父母雙方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可簽名)、子女戶籍所在地戶口名簿,可至任一戶所辦理變更登記。以上所提文件均需正本。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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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莊○○ 時間: 2009.08.01 下午 01:50:4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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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請問因為最近要離婚 可是小孩監護權是一人一個 可是2個都要跟我遷戶口 這樣可以遷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8.03 下午 03:49:4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離婚前,子女監護權為共有,辦理遷徙登記需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印章。辦妥離婚登記後,可由子女監護人委託台端辦理,屆時請攜帶監護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未年成子女戶籍所在之戶口名簿,及遷入地之戶口名簿(若需單獨立戶請帶98年度房屋稅稅單完稅正本或建物所有權狀正本)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可簽名),至遷入地戶政事所辦理。
註:未成年子女已領身分證者須同時換證,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一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印章。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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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俊○○ 時間: 2009.07.27 上午 10:33:2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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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通常在甚麼時候才會用到房屋所有權狀呢?請多舉些例子好嗎?感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7.27 下午 04:57:37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就戶政業務,有需要使用房屋所有權狀之處如下:
1、辦理遷入、住址變更登記
2、申請門牌證明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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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望○○ 時間: 2009.07.25 下午 06:57:3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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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居於香港,本人之丈夫為台灣居民戶藉設於桃園縣平鎮市。最近一次回台灣之後失去聯絡,至今已有三個多月。但本人沒有他最新的住址。請幫忙指導本人如何可以找得他的住址?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7.27 下午 03:25:3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若為香港居民請提憑經中華旅行社公證之委託書(大陸地區人民提憑經大陸地區公證處之委託書),委託在台親友申請台端配偶之戶籍謄本,上述委託書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驗(查)證。
再由受委託人持驗證後之委託書、國民身分證、印章,至本所申請(若無配偶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至任一戶所申辦(有配偶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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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ying 時間: 2009.07.23 下午 04:34:2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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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自然人憑證可以代辦嗎
可以的話需要帶什麼證件之類的嗎
有的話請告知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7.24 下午 03:20:00 回覆

敬啟者您好:
申辦自然人憑證需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至鄰近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備電子郵件信箱及繳交憑證IC卡工本費275元,無法委託他人辦理。
台端可先行上網預約欲申辦日期及戶政事務所(網址:http://163.29.253.21/TycgOnline/),再依約由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自前往該戶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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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Young 時間: 2009.07.13 下午 11:23:4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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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要依法源依據,是最好的藉口,只好等法律修改吧!!!
有時法律真教人莫可奈何呀!!!啊彌陀佛!!!善哉!!!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7.14 中午 12:21:10 回覆

敬啟者,您好:
「依法行政」仍是行政機關最基本作業原則,如法律有窒礙難行之處,須透過修法程序才能變更現行登記作業方式。
以上回覆,若仍有任何戶政問題,竭誠歡迎來電: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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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Young 時間: 2009.07.11 上午 03:48:1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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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並不需要提供資料給我們民眾,並沒有人想知道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住哪吧?!而是要你們戶政提供給你們,做為民眾改名所必須!!!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7.13 上午 11:56:09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戶籍資料涉及個人隱私權,即使是戶政機關無法源依據亦不可任意使用個人資料。若想再次改名,仍請依姓名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以上回覆,若仍有任何戶政問題,竭誠歡迎來電: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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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Young 時間: 2009.07.03 上午 07:21:4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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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人民改第三次名字要自行找尋同名同姓人的地址咧??同名同姓的人何其多,造成困擾的更是不勝梅舉吧??命名的方式那麼多種!!要人民只改個一、兩次是否太沒道理了吧 ??還是要戶政設命名、改名專區,好讓民眾一次搞定??戶政方便,人民也方便。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7.06 上午 08:31:43 回覆

敬啟者您好:
依姓名條例第7 條規定得改名之情事,其中除第六款以命名文字不雅者有二次為限,其他原因則無次數限制(例如與本縣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惟戶籍資料涉及保密之責並涉及他人隱私權,戶政機關無法提供相關資料,請台端見諒。在此感謝台端對本所戶政業務的建議。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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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Patty 時間: 2009.06.24 上午 10:30:3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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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keyin人員考試】想請問6/20舉辦的面試,是否可以公佈大家應考成績?
否則當天有很多人去考打字及面試,但錄取人數只有12人,不知道是以何標準選定那些被錄取的人?因很多人都在說有「內定」之嫌疑!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6.26 下午 02:25:24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本所秉持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此次考試,若台端對於考試成績有所疑慮,請聯絡本所人事黃小姐,申請閱覽個人考試成績,03-4580112分機47謝謝您。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發言: 7520 時間: 2009.06.16 下午 03:12:4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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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確認 本戶政市事務所面試keyin人員考試

是6月20日 星期六 早上8點半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6.17 上午 11:44:01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本所於6月20日早上8時起分梯次辦理面試,請台端聯絡本所人事黃小姐,詢問詳細時間,03-4580112分機47謝謝您。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發言: 天○○ 時間: 2009.06.16 上午 05:30:05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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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告訴我以下資料?
平鎮市民國97年:(1)人口密度(2)人口性別比(3)老年人口比例(4)壯年人口比例(5)幼年人口比例(6)撫養比

我在這裡找到人口總數、男女數,可是其它的我找不到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6.16 下午 01:39:58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桃園縣政府主計處有提供相關資料參考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d=033&site_content_sn=5453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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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盧○○ 時間: 2009.06.10 上午 06:27:25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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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請土地共有人(已過世),其全體繼承人的謄本

1.我有該地籍謄本,及自製繼承系統表,二項文件是否就可申請?
(如何證明權利義務的得喪變更關係?)

2.繼承人若已被收養,可否申請該繼承人現戶個人謄本
(因我要證明他沒有終止收養,現仍無繼承權),
需附什麼公文給你們嗎?還是可以直接申請呢?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6.12 上午 08:23:5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請攜帶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地籍謄本、繼承系統表。若委託他人辦理應備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書。
繼承人若已被收養,因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可申請該繼承人現戶個人謄本。
另依內政部96年11月1日台內戶字第0960169865號函略以:「…土地共有人提憑之證明文件如足資證明與被申請人為土地共有人且具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土地共有關係非當然發生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事由,爰土地共有人申請其他共有人戶籍謄本除提憑土地共有證明文件外,尚應提具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事由之文書或逕於戶籍謄本申請書內敘明申請事由,俾利戶政事務所審認,併予敘明。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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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ruby 時間: 2009.06.10 上午 06:19:1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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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公業要申請派下員的繼承人謄本
1.各派下員之間可以相互申請嗎?還是必須由管理人申請?
2.是不是只能申請男丁的資料?女兒及配偶不能申請給我
2.需檢附什麼證明文件給你們看?(請明列給我)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6.12 上午 10:07:43 回覆

敬啟者您好:
1、需由管理人申請謄本
2、若為繼承人均可申請謄本,並無男女之分。
3、請附市公所之公文書、申請書、繼承系統表、管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若委託他人辦理應備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書。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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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M○○ 時間: 2009.06.09 上午 02:13:1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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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請問小孩出生時尚未完成結婚登記,也確定會在60天之內完成結婚、出生登記,情況下小孩為婚生子女,對嗎?關於父親欄問題是否有影響?是辦理結婚後可直接載入生父姓名嗎?這兩件可同一天辦理嗎?還是父親需要經過認領手續?依據我的情況,需備妥哪些辦理文件?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6.09 上午 11:46:15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是的,先辦妥結婚登記後,於子女出生六十日內再申報出生登記,為婚生子女。
2、對父親欄並無影響。
3、辦妥結婚登記後,可同時辦理子女出生登記,不需為認領登記,會請生父母填寫子女身分變更申請書,但不會在戶籍謄本上記載。
4、請攜帶父母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結婚書約、子女出生證明書、子女姓氏約定書(或於出生證明書約定)、欲設籍之戶口名簿,結婚登記請至男方或女方之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出生登記請至子女欲設籍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5、若需辦理遷入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單獨立戶者,請提建物所有權狀或98年完稅之房屋稅稅單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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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wen 時間: 2009.05.30 下午 05:57:0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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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請麻煩妳幫我查一下住在平鎮市雙連坡的林..翔xx年xx月xx日生拜託!!因為我們是國中同學已失聯很久了一直無法連絡到他人.不知道他是否結婚了嗎?希望你有他的聯絡電話可以讓我跟他連絡.謝謝妳感恩!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6.01 下午 05:19:35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欲尋某人,因戶籍資料涉及保密之責並涉及他人隱私權,除有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或為配偶、三親等血親、姻親,方可申請或查詢他人戶籍資料,否則本所歉難查詢,請諒察。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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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困○○ 時間: 2009.05.27 下午 09:18:0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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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大陸籍女子結婚目前是依親居留.因個性不合彼此想結束婚姻關係.須檢附甚麼證件?她本人須到場嗎?目前她人在大陸並育有一子.請給予解惑,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6.01 下午 05:18:50 回覆

敬啟者您好:
辦理離婚有二種方式:
1.協議離婚,需當事人雙方到場至戶政事務所登記,應備文件:離婚協議書、戶口名簿,男方之國民身分證、女方持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有效證件(如:入境許可證),男方之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相片規格照片1張。
2.若一方無法到場,請向法院詢問判決離婚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負擔行使之相關事宜,再持離婚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男方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相片規格照片1張,至戶政事務所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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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大○○ 時間: 2009.05.05 下午 09:39:3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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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請問:父親不是原住民,母親是原住民
小孩是跟父姓,那不是原住民嗎:?
要怎麼樣才有原住民的身份
可是還是希望要跟父姓 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5.06 上午 10:38:56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年滿二十歲者,需從具原住民身分之母之姓,始取得原住民身分。2.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母行使或負擔者,其無原住民身分之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 不需改從母姓。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或不周之處,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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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大○○ 時間: 2009.05.04 下午 01:13:0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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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戶籍在平鎮市
我要遷回台東
請問要如何辦理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5.04 下午 04:16:23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欲辦理遷徙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台東)辦理即可。
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欲遷入地之戶口名簿(若單獨立戶請攜帶最近一期(97)房屋稅稅單完稅或建物權狀),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用照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及換證規費50元。
若仍有任何疑義,歡迎電洽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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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歹○○ 時間: 2009.04.29 上午 06:10:4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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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8歲未成年,
在17歲的時侯和男友生下一女孩(97年8月生)
我的父母不同意我和男友結婚,(之前男友還被父母告,所以有去監獄執行,放出來了)我的問題是:

(1)男友要認領小孩,需要我父母的同意書嗎?
(2)要認領小孩,但拿不到小孩的戶口名簿,是否也可以認領?
(2)男友要和我約定小孩的姓名,也需要我父母的書面同意嗎
(3)男友要和我約定小孩的監護權,也要需我父母的書面同意嗎
(4)我和男友結婚,一定要經我父母的同意嗎?是不是公開儀式二個證人就可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我孩子都快一歲了)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4.29 下午 04:59:36 回覆

敬啟者您好:
依民法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民法
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有關認領、約定姓氏、監護權之約定,因台端尚未成年,仍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以上答覆如仍有任何疑問,請來電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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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佳○○ 時間: 2009.04.29 上午 06:02:3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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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領的是75年的舊式身分證,而該舊式身分證也遺失了
我身上也沒有任何證件
請問至貴所補發的程序為何?(我打電話去,戶政人員跟我說要對核卡,我聽不懂)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4.29 下午 05:00:22 回覆

敬啟者您好:
補領國民身分證應備妥下列文件:
一、附有相片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
二、二年內彩色相片一張規格(http://www.ris.gov.tw/ch1/idform941011.pdf)
若台端無法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有照證件,本所將向縣警察局調閱口卡,以核對人貌,憑以發證。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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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pg 時間: 2009.04.29 上午 05:56:13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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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買了一個只有地上使用權的平房
(ps.該房子沒用瓦斯,用的是井水,也沒有繳房屋稅,更沒有房屋權狀)

2.我只有電單收據(是前屋主的名字)
及前屋主所開的"讓渡書"
憑此二種文件,可否至貴所辦理遷入為獨立一戶?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4.29 下午 05:01:37 回覆

敬啟者您好:
有關辦理分立新戶登記應提憑設戶之房屋所有權相關證明文件,其規定如下:
一、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有房屋或無償借住他人房屋者,憑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或最近六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二、 提憑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繳納最近六個月內之水電或瓦斯費收據辦理。
三、 有居住之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員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請台端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查實後辦理遷入。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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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 時間: 2009.04.14 下午 05:03:0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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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小孩出生多久時間要完成戶口登記?如果小孩出生夫妻尚未完成結婚登記,會影響父親欄嗎?因為先生待有申請婚假之資格時小孩剛好也要出生,所以怕耽誤到出生前完成登記結婚。如果事後要載入父親的名字,需要攜帶哪些證明文件?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4.15 上午 11:58:44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出生登記應於子女出生後六十日內辦理。
若台端於子女出生後六十日內結婚,可同時申辦出生及結婚登記,為婚生子女。(如超過法定期間申報出生登記,須處以罰鍰,請參閱http://www.pingc.gov.tw/cht/download/mon.doc)
以上答復如不符台端現況,歡迎來電洽詢,由專人為您服務,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24。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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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謄○○ 時間: 2009.03.30 上午 06:39:13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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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有一張92年的支付命令,可否再拿去貴所請領債務人的謄本?
2.若債務人已亡(已前請過他的除戶謄本),可否再憑該92年的支付命令請領其配偶及小孩的謄本?
3.支付命令的有效期是多久?(多久期限以內的支付命令可以拿去貴所請領謄本?)
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30 上午 11:50:38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可以。
2、可以。
3、按司法院秘書長94年12月12日秘台廳民一字第0940025391號函復略以:「...民事訴訟法第515條雖規定:『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惟不妨礙支付命令係債權人向債務人求償之性質...。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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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留○○ 時間: 2009.03.27 下午 07:00:5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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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在大陸當地辦理結婚
但是在台灣卻一直沒辦理登記(海基會驗證都沒過關沒法辦理登記)
兩年後在大陸又辦理離婚
台灣這邊也要補辦離婚手續嗎(我認為台灣這邊根本辦不起來 根本已沒結婚的登記)
若在台灣沒辦離婚手續的話
會影響該女子
導致他以後不能再嫁台灣郎嗎
謝解惑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30 上午 11:49:38 回覆

敬啟者您好:
依上述情形,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及離婚登記。應備文件:當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經海基會驗證之結婚公證書、離婚公證書、二年內拍攝新式身分證專用相片1張。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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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大○○ 時間: 2009.03.26 下午 02:00:3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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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夫妻二人都是本國人,二人在去年八月在關島辦理結婚,如果最近才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是不是會有逾期登記受罰鍰處分的裁處,如果不拿關島開立的結婚證書辦理,可行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27 下午 02:00:10 回覆

敬啟者,您好:
國人國外結婚者,因受時空限制,不會因此逾期登記而受罰鍰處分。
請提供符合行為地法之結婚證明文件,並翻譯成中文,中、外文文件應經駐外單位驗證,始可為結婚申登,結婚生效日為去年八月。
台端若無法提供行為地完整證件,可依本國『登記婚主義』方式辦理結婚登記。結婚雙方當事人親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請攜帶:結婚書約(可至本所網站下載使用)、男女雙方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2年內符合規格相片1張(辦理換發身分證用) 及規費。則結婚生效日為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當日生效。
若仍有任何戶政問題,竭誠歡迎來電: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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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結○○ 時間: 2009.03.24 下午 08:41:1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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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問題
1.是不是平日辦公時間,也可以指定三天後的平日辦公時間為結婚生效日?
2.以前是不是規定只能在星期三至星期五,指定星期六及星期日生效,(不能平日辦公時間指定平日辦公時間生效?)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25 下午 04:39:16 回覆

敬啟者,您好:
依「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4點、第5點規定,內政部於98年3月9日台內民字第0980032847號令修正發布,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外,如無法於當日登記,得於前三日內向戶所登記,並指定結婚生效日,戶所依其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指定日不限於辦公日。
台端詢問的二個問題,依上述規定回覆皆 為「是」。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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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結○○ 時間: 2009.03.24 上午 06:23:4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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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在星期三至星期五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可以指定生效日為星期六星期日
我的問題是如下:

1.我想預約星期日當天去辦理結婚登記(因為沒空請假),指定星期一為結婚生效日可以嗎?

2.或是我想在星期一去辦理結婚登記,但指定星期四為我的生效日可以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24 下午 02:31:44 回覆

結○○您好:
1、若欲指定星期一為結婚日,需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星期三、四、五),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2、若欲指定星期四為結婚日,可以星期一、二、三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發言: 欠○○ 時間: 2009.03.24 上午 06:18:0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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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戶籍在95年已被遷到戶政事務所,目前遇是找不到地方遷(也還不想遷,因為欠債,戶籍放在你們那裡比較安全),
但最近需要用到謄本,
1.是不是只要我一出現(到任何一個戶政)申請謄本,就會被罰錢(大概罰多少)?
2.如果我委託別人去請謄本,你們還是會罰我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24 下午 02:30:56 回覆

欠○○您好:
台端被逕遷至戶所,至戶籍地以外之戶所辦理戶籍謄本,不處以罰鍰,若至戶籍地戶所辦理戶籍謄本,開具催告書及處以300元之罰鍰。
若台端委託他人辦理,並無規定需處罰鍰。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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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小○○ 時間: 2009.03.19 下午 11:33:3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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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兒子要改名,需要帶什麼證件和資料?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20 上午 10:55:46 回覆

小○○您好:
改名應提證件
一、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皆為正本)。
二、當事人、配偶及已領身分證之子女,每人均應備妥符合規定之相片一張(身分證照片若超過二年者,須換符合規格新照片一張)、身分證、印章辦理換證,及規費50元。
三、以同姓名原因申請改名者,應提對方現戶設籍桃園縣滿六個月之戶籍謄本。
四、以姓名不雅原因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五、未成年人改名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辦理。父或母單獨辦理時,應提具另一方同意書辦理。
另依姓名條例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一、經通緝或羈押者。
二、受宣告強制工作或交付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者。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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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張○○ 時間: 2009.03.19 上午 10:58:08 回覆
表情圖案

請問如果終止收養關係,法律是否有強制要回復本姓,若不想改姓,可以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20 上午 08:50:23 回覆

張○○您好:
依民法第1083條規定略以: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其
本姓。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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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小○○ 時間: 2009.03.18 下午 04:42:53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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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應,承前問題,需雙方同時都到場才可辦理嗎?這點實在是很困難耶...對方剛生完小孩(不是我的)且路途遙遠~~!!女方簽好「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後寄回,再由我單獨拿去辦理的話,是否會被拒絕辦理呢?因為我怕這樣會不符合規定,到時候又辦不成,所以想說先問清楚一點比較好。不好意思~~~THX!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20 上午 08:49:17 回覆

小○您好:
可以委託辦理。
請母親填妥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及委託書,並攜帶子女戶籍所在地之戶口名簿、監護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以上所需文件需均正本)
以上答復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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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小○○ 時間: 2009.03.17 下午 03:17:2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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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5年前離婚,雖然小孩跟我但是當時辦離婚登記時協議小孩的監護權由雙方共有。本來想說還有復合的希望,可是女方已於另組家庭並有生子了,我在想能不能將女方的共同監護權取回呢?監護權變更為我自己1個人的。之前辦戶口遷移或是什麼的,因為小孩還未成年需要共同監護權人的同意書....讓我很困擾。需要對方簽立放棄共同監護權的同意書之類的嗎?有無範本可供參考?這種情況到戶政窗口要如何表明呢?卸卸........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17 下午 04:32:26 回覆

小○您好:
若要變更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請監護人(父母)雙方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可簽名)、戶口名簿,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以上所提文件均需正本)。
本所網站下載專區提供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可供台端使用。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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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阿○○ 時間: 2009.03.14 下午 08:01:0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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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第42條:遷徙登記,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
請問戶長要幫戶內部分人口遷徙時
1.需要遷出地戶長與遷入地戶長,"&#21452;方"偕同共為申請嗎?
2.還是只要遷出地戶長或遷入地戶長,"其中一方戶長"為申請人即可以呢?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16 下午 02:01:54 回覆

阿○您好:
依戶籍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遷徙登記,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需要遷出地戶長及遷入地戶長,為申請人。
應備文件:兩地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印章、遷入地及遷出地之戶口名簿,若遷徙者已領證,需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兩年內拍攝相片一張。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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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單○○ 時間: 2009.02.28 下午 10:55:0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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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個單親媽,離婚已經8年,一個女兒監護權歸我,離婚後回到娘家跟母親租個房間住,因為小孩要讀書,所以戶口也在娘家(我和小孩是個人戶口,戶口並沒有和母親一起),因為娘家房子小兄弟都結婚都家室,過振子我打算帶女兒搬出去租屋
我在工廠上班月薪不高 每個月也只有2萬左右 小孩現在國三了 未滿18歲,
我想請問現我這種狀況可以申請哪些補助呢?我名下無房子無車子也沒存款,如果可以申請補助需要哪些資料呢?
感謝回答~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3.02 上午 11:53:50 回覆

單○○○,您好:
  台端所提申請問題,經向平鎮市公所社會課洽詢,台端可申請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全戶所得稅證明、最近三個月薪資證明。
4、三個月內全戶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5、相關文件:例如勞保局核發之投保資料表、醫院診斷書、離婚協議書、死亡證明書及學生證影本(15足歲以上)或其他相關文件。
6、申請人之兒童少年郵局存簿封面及最近半年內頁影印本。
7、受補助者之法定代理人印章。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務單位公告為主,詳細請洽詢平鎮市公所社會課(03)457-2105轉236。如有戶政業務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發言: 妹○○ 時間: 2009.02.26 上午 04:29:2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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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膽本上會有詳細紀錄我犯了什麼罪嗎?我即將要結婚,可是我有前科紀錄,年輕時援交被抓到,現在好怕夫家的人會知道,上網爬文上面寫說有入獄的才會有紀錄,可是我沒入獄,我不想被夫家的人知道這件事,請交我該怎麼做~"~謝謝解答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2.26 下午 06:30:07 回覆

妹○○您好:
戶籍謄本僅記載身分記事(如出生、結婚、離婚、改名…等)、遷徙記事,並無記載刑事記錄,請台端放心。
以上答復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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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麻○○ 時間: 2009.02.21 上午 01:10:0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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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假如我現在戶口移到平鎮生育有補助嗎?(我目前懷孕)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2.23 下午 02:03:06 回覆

麻○○您好:
依據平鎮市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要點略以:
(一)凡有生育事實之本市婦女,於生育前設籍本市至胎兒出生日止須滿六個月以上繼續居住者。
(二)生產之婦女及嬰兒須設籍本市。
(三)申請人為合法婚姻且為女性事實上之第一、二、三胎生育者。自生產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補助金額:經審核符合規定者第一胎補助新台幣二千元整,第二胎補助新台幣三千元整,第三胎補助新台幣五千元整。如為雙胞胎或以上者,以胎兒數為補助標準。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仍以業務單位公告為主。如有任何疑義,生育補助事宜請洽03-4572105 #236或232 戶政業務請洽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發言: 辣○○ 時間: 2009.02.02 下午 08:55:0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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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非婚生子女如果先跟媽媽姓,父母登記結婚後又改跟爸爸姓
這樣會喪失原住民身份嗎?(爸爸是原住民)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2.03 下午 01:31:04 回覆

辣○○您好:
若生父為原住民,生父母結婚後,從原住民身分之父姓,不會喪失原住民身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發言: 老○○ 時間: 2009.01.25 上午 10:55:4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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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登記結婚要2個證人,還要證人的身份字號和住址,如果想要結婚的時候,親朋好友沒有1個願意當證人,我們想結婚一定沒辦法結婚,因為不認識的人看到要身份字號和住址也一定不願意當證人,請教我我們想結婚的,要如何才能結婚?
我們想結婚跟別人好像沒有什麼關係,登記結婚好像我要去地下錢莊借錢,朋友跟不太認識的人因為要身份字號一定不會願意當證人,連戶政事務所也不願意當證人,為什麼我們跟親朋好友關
係不好結婚便結不成,請戶政事務所幫幫我如何才能登記結婚?
如果戶政事務所怕我們假結婚,我們兩個也已經到達戶政事務所現場,請各位大人鑑定一下當證人,好心讓我們登記結婚.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2.02 上午 10:45:24 回覆

老○○您好:
依民法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及內政部訂定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結婚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及二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
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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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小○○ 時間: 2009.01.21 下午 05:09:4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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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網站上所留的電話,打進去如果沒有分機根本無法接通,語音說"或稍後由總機接通"結果隔兩秒就自動斷線.可以請 貴所留一個"真正可接通"的電話好嗎?或是"真正有總機"接收好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22 下午 01:49:01 回覆

小○○,您好:
1.日前本所總機確實異常,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目前總機已修復,「請撥零(0)由總機為您服務」已恢復正常功能。
2.戶籍案件法規疑義,請撥:分機12曾小姐或分機13李小姐。國民身分證疑義,請撥:分機15楊先生。國籍案件疑義,請撥:分機17王小姐。門牌疑義,請撥分機34鄧小姐。自然人憑證疑義,請撥:分機19陳小姐。線上申辦案件,請撥:分機20曾小姐。戶政行政疑義,請撥:分機19簡小姐等等,或撥零(0)由「總機」快速為您解答或立即為您轉接各分機號碼。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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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若○○ 時間: 2009.01.21 上午 07:22:3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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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到的公司要我的個人戶籍謄本
我的狀況是結婚三次,也改過一次名字,
不想讓別人知道

聽說謄本可以部分的省略個人記事
我個人記事上的遷徙記事都可以印出來沒問題
唯獨想省略結婚及改名的部分記事,可否?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21 下午 04:17:32 回覆

若○○您好:
戶籍謄本之記事省略,無法針對某項記事省略,只能全部省略。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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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櫻○○ 時間: 2009.01.21 上午 07:16:4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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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的父母雙亡,後來的監護人祖母今年也過世了,
祖母過世後,未重新定新的監護人,現在要領消費券沒辦法領

2.我們可否直接去戶政事務所依民法1094條的順序
重新選定監護人?(要備什麼文件?)
(是監護人一個人去辦就可以嗎?)
(若第一順位的監護人不願意,那可否由第二順位的監護人擔任

3.還是必需先到法院去選定監護人,再到戶政所做登記?

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21 下午 04:18:39 回覆

櫻○○您好:
依民法第 1094條略以: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若有上述監護人,可至戶所辦理監護登記(請攜帶監護人與被監護人國民身分、印章、戶口名簿,至任一戶所辦理),若無上述監護人,請向法院聲請選定監護人。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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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檸○○ 時間: 2009.01.18 下午 10:49:5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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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即將要結婚,但是老公是外國人
結婚和訂婚會在國外舉行,那到時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如果雙方無法回來辦理登記手續,是否可請家人代辦?
還有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嗎?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9 下午 02:39:20 回覆

檸○○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結婚當事人一方為外國籍者,另應檢附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
2、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書及中文譯本,加蓋「符合行為地法」之章戳,並得免附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台端可檢具相關文件,向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駐外館處)經驗證後函轉或授權委託他人至戶籍地或最後遷出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4、國外結婚已生效後授權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即授權書上所載之被授權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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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菁 時間: 2009.01.15 上午 11:31:45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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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可否申請戶口謄本上的記事永久省略?
除了必要例如法院須調本人資料外
及本人申請時同意列出外
其餘人事物能否一概無法閱覽本人戶口謄本上之記事?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5 下午 05:21:28 回覆

菁您好:
很抱歉,目前戶役政系統並無此項功能,若須省略記事,需於申請戶籍謄本前,向承辦人表示省略記事。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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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紋○○ 時間: 2009.01.14 下午 08:29:5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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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戶政您好:
之前問您的問題,謝謝回答
不懂之處還想再更進一步做確認

在美國死亡(我有該在美醫院開立的死亡證明及在美已翻譯的中文本),回台要準備什麼文件才能辦理死亡登記

1.如果死亡證明書及中譯本(在美已譯好)二份文件,
都已經駐外單位驗證了.
回國後是否還需將其二份文件再一次
皆送外交部驗證呢?或是可免外交部覆驗呢?

2.如果只有死亡證明書經駐外單位驗證,
而回國後才翻譯成中文,如何處理?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5 下午 05:20:45 回覆

紋○○您好:
若死亡證明書及中文譯本已經我駐外單位驗證,回國後不需送往外交部覆驗。
中文譯本若未經駐外單位驗證,可至國內法院驗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發言: 英○○ 時間: 2009.01.14 下午 08:15:1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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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所問,若情況改為以下時:
1.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記時(90年10月出生登記完成)從母姓,
 後經生父認領(91年12月認領登記同時約定改從父姓)。
請問在20歲之前
(若為98年1月要去貴所)
 可否再一次,由生父母約定變更姓氏從母姓呢?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記時(90年10月出生登記完成)從母姓,
 之後生父母結婚(91年1月結婚準正,同時生父母約定改從父姓)
請問在20歲之前
(若為98年1月要去貴所)
 可否再一次,由父母約定變更姓氏從母姓呢?
謝謝您的回答
銘感於心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5 下午 05:15:37 回覆

英○○您好:
依民國97年5月23日修正之民法第1059條規定略以: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以一次為限。故上述2種情況,於子女未成年前可約定變更姓氏。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以免耽誤您寶貴時間。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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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仁 時間: 2009.01.14 下午 01:50:2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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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請問我因有其他原因目前暫時無法將戶籍遷出(房子是租的.現在也是租的)在網路上有看到可將戶籍暫時遷到戶政事務所是嗎?麻煩您.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4 下午 06:35:48 回覆

仁您好:
依戶籍法規定: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同時通報警察機關。故與台端所述情況不符,台端無法主動將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電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發言: 水○○ 時間: 2009.01.14 上午 02:51:5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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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補
領遺失的消費卷通知書,請問要如何補領,要帶什麼 證件嗎?身分證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4 下午 03:32:01 回覆

水○○您好:
目前並無辦理補發消費券通知書,台端可至消費券專屬網站(http://3600.moi.gov.tw/)查詢至何處發放所領取。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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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玉 時間: 2009.01.13 下午 08:45:5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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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將房子租給承租人全戶.
今租約到期,該戶已全戶搬離,但戶籍仍未遷走,也聯絡不到他們.
據知,該戶戶長目前確為監獄的收容人口(尚未出監)
請問我帶著自己的身分證印章及房屋權狀
可以去貴戶政所辦理將該全戶逕遷至戶政事務所嗎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4 下午 03:31:01 回覆

玉您好:
台端可申請,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
請攜帶房屋所有權人身分證、印章及房屋所有權狀至房屋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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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紋○○ 時間: 2009.01.13 下午 08:39:4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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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戶政您好:
在美國死亡(我有該在美醫院開立的死亡證明及在美已翻譯的中文本),回台要準備什麼文件才能辦理死亡登記
往生者的消費卷請領資格為何?
(何時間點死亡有可以領,何時間點死亡沒有可以領?)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4 下午 03:29:18 回覆

紋○○您好:
請攜帶死亡者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收繳)、死亡證明書、有配偶者配偶應換發國民身分證、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配偶最近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
國外死亡者,死亡證明書須經我駐外單位驗證並翻譯成中文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
依據振興經濟消費券領取人資格及發放作業辦法略以:
於中華民國97年12月31日,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ㄧ,得依本條例規定領取消費券: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具有前條所定身分之人,於中華民國97年12月7日以後至97年12月31日以前死亡者,得由其法定繼承人領取消費券。
以上答覆如有戶政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消費券發放疑義,請向消費券諮詢中心市話免費專線:0800-88-3600查詢。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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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無○○ 時間: 2009.01.13 下午 08:38:5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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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今年申請低收入戶以核准了>也寄通知單來了是第三款>問這是補助多少?我是單親母親我又要養三各小孩>分別是10歲>八歲>7各月的小孩>又是租房子>那第三款補助多少?哪時候會撥款下來>謝謝妳的回覆xxxxxxxx@yahoo.com.tw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4 下午 03:08:06 回覆

無○○您好:
低收入戶補助業務係為市公所管轄業務,請洽平鎮市公所服務電話(03)457-2105社會課分機231,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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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英○○ 時間: 2009.01.13 下午 08:31:5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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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所問,再詳加描述如下:
1.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記時(97年10月出生登記完成)從母姓,
 後經生父認領(97年12月認領登記同時約定改從父姓)。
請問在20歲之前
(若為98年1月要去貴所)
 可否再一次,由生父母約定變更姓氏從母姓呢?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記時(97年10月出生登記完成)從母姓,
 之後生父母結婚(98年1月結婚準正,同時生父母約定改從父姓)
請問在20歲之前
(若為98年1月要去貴所)
 可否再一次,由父母約定變更姓氏從母姓呢?
謝謝您的再次回答
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4 下午 03:05:26 回覆

英○○您好:
上述2種情況皆為民法修正後,父母已約定一次,無法再次約定姓氏,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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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美○○ 時間: 2009.01.13 上午 06:37:3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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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請問如果是我本人
親自去辦理改名登記,
但照片超過二年(我的相貌沒有差很多啦)
換身分證時一定要準備新照片嗎
還有:戶長也要順便委託我,幫全戶辦理遷徙登記
全戶的戶內人口照片超過二年者,也一定要準備新照片嗎
謝謝您的回答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3 下午 05:12:19 回覆

美○○您好:
依法規規定,換領國民身分證應備二年內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一張。建議台端提供符合規定之相片,但親自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國民身分證,經戶政事務所核對檔存相片人貌相符者,且年歲相當時,得免繳相片。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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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英○○ 時間: 2009.01.12 下午 09:16:5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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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個問題想請教:
1.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記時從母姓,
 後經生父認領約定改從父姓。
請問在20歲之前
 可否再一次,由生父母約定變更姓氏從母姓呢?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記時從母姓,
 之後生父母結婚準正,生父母約定改從父姓
請問在20歲之前
 可否再一次,由父母約定變更姓氏從母姓呢?
謝謝您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13 下午 05:11:40 回覆

英○○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涉及法令修正時間,本所無法就上述描述,給予詳盡之解答,請來電洽詢由專人為您服務,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發言: 幽○○ 時間: 2009.01.09 上午 07:56:1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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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2ㄍ子女的戶籍地址原來在平鎮市鎮興里27鄰...98年1月8日以後遷戶籍至蘆竹鄉海湖村15鄰 請問消費卷該去哪裡? 戶籍和身分證上面的地址不是鎮興里的 如果回鎮興里領又該代哪些証件呢? 能麻煩跟我說一下嗎? 謝謝!!

回覆: 平鎮戶政 時間: 2009.01.09 上午 11:04:50 回覆

幽○○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請於平鎮市鎮興里發放所領取。
二、有關消費卷領取,請攜帶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領取通知單、未結婚之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應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及未成年人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三者擇一) 。
三、消費券諮詢中心市話免費專線:0800-88-3600
四、98年1月10日後可至內政部消費券發放專屬網站(網址:http://3600.moi.gov.tw/)查詢自己戶籍地所屬領券發放所或郵局。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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